導語:國際貿易合同是各國經營進出口業務的企業開展貨物交易最基本的手段。下面白豆芽和大家分享的是國際商品交易買賣合同的具體當事人是誰。
1980年《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要求適用公約的貨物銷售合同的當事人應為雙方營業地位于不同締約國的當事人。如雙方的國籍不同,但營業地位于同一個國家,則不適用公約,如果只有一方的營業地位于締約國也不適用公約。當然公約的第1條還對通過國際私法規則的擴大適用進行了規定,對此,我國進行了保留。我國于2004年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以下簡稱“外貿法”)在對外貿易經營者方面主要有下列修改:其一,外貿經營權的獲得由原來的審批制改為登記制。依原外貿法第9條第1款的規定我國在對外貿易經營主體方面實行對外貿易經營許可制度。其二,可以從事外貿的主體擴大到了自然人。依現行外貿法第8條的規定,對外貿易經營者是指依法辦理工商登記或者其他執業手續,依照本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從事對外貿易經營活動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而在修訂前,中國的自然人不能從事對外貿易經營活動。但現行外貿法并不意味著任何個人可以不受限制地從事進出口貿易。事實上,經營外貿仍然需要依法辦理工商登記或者其他執業手續,才可獲得對外貿易經營者的資格。
好了關于國際商品交易買賣合同的具體當事人是誰就和大家介紹到這里了,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哦。
國際快遞申報價值最低標準關于速賣通運費模板怎么設置?Lazada賣家發貨到菲律賓需要多少費用國際海運公司地中海航運:我們有一個積極的前景(航運市場前景預測)韓進海運最新消息:韓國正面臨危機更便利!亞馬遜物流上線入倉分銷網絡美國ITC發布對電子煙油霧化器及其組件和下游產品的337部分終裁亞馬遜店鋪授權后可能會發生什么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