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物流網從中國機電商會電動平衡車分會成立大會上獲悉,美國對我國平衡車產業發起新的337調查即將立案,國內平衡車行業選擇抱團取暖共同應對美國337調查。
2015年,智能平衡車市場方興未艾。然而,臨近年末的12月11日在美國發生的“亞馬遜下架智能平衡車”事件一石激起千層浪,引發國內企業高度關注。亞馬遜突然強制下架所有中國廠商的智能平衡車產品,業內曾盛傳是因為美國razor公司提出了專利侵權的投訴。然而,作為全球智能平衡車的首發企業杭州騎客智能科技公司總裁應佳偉對此卻深感疑惑,該公司希望更多的企業一起應訴。
2016年2月,美國消費品安全委員會發布公告,宣稱所有在美國本土生產、進口、銷售的平衡車必須符合包括ul 2272(平衡車電路系統認證標準)的最新安全標準,并明確平衡車電池必須符合un38.3的認證要求。受cpsc對電動平衡車新安全要求影響,迫于美方嚴格的口岸抽查和市場準入要求壓力,幾乎所有電動平衡車生產企業均暫停對美國出口,這給電動平衡車行業帶來了沉重的負面影響。
2016年3月10日,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頒發了關于平衡車產品337調查的最終裁決書,針對未經許可的平衡車產品進入到美國市場簽發了普遍排除令。這意味著全球所有未經許可平衡車廠商的涉案產品,在賽格威和納恩博持有的專利有效期內都無法進入美國市場,失去在美國市場的銷售資格。此后,美國企業又發起了兩起涉及平衡車產品的337調查,第三起還未立案。
中國機電產品進出口商會會長張鈺晶指出,平衡車產業在過去兩年里經歷的爆發式發展到出口市場的無序競爭變化,從市場需求快速放量,出口成倍增長,到隨后而來的出口市場秩序問題和產品質量與安全問題,行業迅速進入了膠著期,尤其美國自2015年底至今連續發動的三起針對平衡車的337調查,使行業發展陷入了迷茫。
據物流網了解,337調查主要針對進口產品侵犯美國知識產權的行為,是在美企業特別是美國本土企業進行商業戰略布局和競爭的有效手段,其特點一是時間進程非常快,一般12到16個月結束,二是措施嚴厲,只要是不應訴或者敗訴就無法進入美國市場。尤其是普遍排除令這一最具殺傷力的手段。普遍排除令一旦簽發,列入其中的產品不論來源、產地、進口商、所有人、銷售商等,均一律不得進入美國進行銷售,而不限于調查中所涉及的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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